一、一般性作品著作權(版權)登記需提交的材料
1.申請表;內容包括:作品名稱、作品類別、署名、完成日期、是否發表、首發日期和地點;作品完成形式(單獨、合作、委托、職務、其他);作者情況、其他著作權人情況。
2.申請者身份證明(個人申請者提供身份證復印件、單位申請者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、創作人員提供身份證復印件)。
3.提供作品樣本(文字作品提供創作稿;美術、攝影作品提供l0cm×12cm照片2張;工程產品設計圖紙提供三視圖、效果圖或實物照片;影視作品提供vcd等)。
4.作品創意說明
5.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書、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專有權許可使用合同。
二、著作權登記的分類
依登記是否取決于自愿,可以把著作權登記分為強制登記與自愿登記。凡法律要求當事人必須辦理登記才能取得權利進行的登記,即為強制登記。在采用注冊登記主義的國家,著作權的產生即以強制登記為條件;同時,任采用自動保護主義的國家,有時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權出質時必須辦理登記。凡法律沒有要求辦理登記即可取得權利,而當事人自愿要求辦理的登記即為自愿登記,如有些采用自動保護主義的國家就規定,著作權人可以自愿辦理著作權登記。
依所登記權利的性質,也可以把著作權登記分為注冊登記、權利變動登記(含設定他項權的登記)和注銷登記。注冊登記主要適用于著作權的取得,權利變動登記發生于著作權形成之后,注銷登記則發生于著作權或者著作權中的某項權利消失之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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